鞍山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2025-03-18 22:17:00 实时讯息

为有效预防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减少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秩序造成的影响,切实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自3月15日起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

重点路段

以“摩、电”车辆事故多发、违法多发区域、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城郊结合部、农村集市、学校周边等部位为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

1.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未悬挂号牌或使用伪造、变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号牌上道行驶的;

4.驾驶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的;

5.饮酒或醉酒驾驶摩托车、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6.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

7.驾驶摩托车“飙车”炫技、追逐竞驶、“炸街”扰民的;

8.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其他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1.将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飙车炸街”、酒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处罚。

2.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在依法予以处罚的同时,还将组织违法行为人通过“马路学堂”、交通志愿者、朋友圈集赞等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对多次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将通过媒体和“鞍山交警”微信公众号予以曝光。

3.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鞍山交警提醒广大“摩、电”车辆骑乘人员,上路时切勿心存侥幸,要牢记:办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不逆行、不超员、守法规、平安行。

(鞍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