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称花36元体验妊娠纹被套路36万,记者卧底曝光低价陷阱!长沙多部门介入调查
2025-03-15 19:07:00 实时讯息
花36元到美容店体验祛妊娠纹项目,却陷入精心编排的“剧本杀式”策成交套路中,近2小时的“围猎”,从“老公会嫌弃”的容貌焦虑到“女人就要爱自己”的价值塑造,宝妈们一步一步被诱导分期贷款几千至几万元不等,其中一位宝妈甚至交了36万元!
近日,多位宝妈向潇湘晨报投诉,称被美容店“剧本杀式套路”。记者在网络平台搜索后发现,上述情况早已不是某地个例,而是全国遍地开花的灰色产业,他们抓住宝妈产后敏感的内心,诱导她们支付高额费用甚至负债。
3月初,记者以求职者身份进入长沙湘域国际中心长沙塑纹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直言:“美业能挣到钱的只有一种人,不要良心的人。”
记者卧底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以低价吸引宝妈前往门店体验祛妊娠纹项目,多员工“剧本杀式”诱导宝妈消费或分期贷款,其面对客户时甚至将中国科技大学持有的两项专利宣称为“我们公司的”。
3月15日,记者将情况反馈给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王台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赶到塑纹美容店查处,藩后街社区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
当日,市监部门表示,“(门店)有不足的要及时改正,我们会进一步核查。”
记者提到话术后才将话术资料提供给执法人员
近日,潇湘晨报记者以求职者身份入职长沙塑纹美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塑纹美容公司)成为一名美容顾问,在卧底调查中发现,该公司以在社交网络平台投流的方式,吸引不少有妊娠纹的宝妈点进广告留下联系方式,网络部员工在添加了宝妈联系方式后,以36元低价邀约宝妈到店体验祛妊娠纹项目,并线上承诺宝妈“妊娠纹做好了是可以达到正常皮肤状态的”。宝妈到店后,会在体验项目的近2小时中被2位美容顾问和院长像玩“剧本杀”般策单,甚至诱导分期贷款,成交价在几千至几万不等。在宝妈反应过来“被套路”后想退款,还有协议内约定的20%违约金在等着她们。

3月15日,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王台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芙蓉区东庆街的湘域国际中心912室。

在记者几次向执法人员提及其培训员工的话术资料中的问题后,执法人员向塑纹美容公司两位负责人索要话术,负责人才将一本话术交到执法人员手中。对于其针对不同年龄段客户所编造的故事的话术材料,负责人表示记者拍摄了,“你发给他们(执法人员)不就行了。”直到执法人员离开,其也未提供该话术的纸质版本。
负责人否认此前对体验者的说辞
当日,对于其是否存在对顾客虚假承诺的情况,塑纹美容公司院长谢女士表示否认,“我们做淡化,跟(正常)皮肤一样那是做不到的。”
而潇湘晨报记者在暗访过程中,该公司网络部“梦梦老师”向体验者承诺“妊娠纹做好了是可以达到正常皮肤状态的”,塑纹美容公司负责人黄先生表示“前两年的时候是有,我们后面就立刻让她改正了。”

记者表示与“梦梦老师”的这段微信聊天记录发生在3月8日,并质疑在宝妈到店体验前的沟通环节是否有虚假承诺、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对此黄先生称,“她过来不是还有一个环节让院长跟她讲明白吗?”
而此前记者在卧底中注意到,院长谢女士在项目体验中告知体验者赵女士“如果你想要一点都看不出来要3万多元。”并先推荐1万多元的疗程,“如果你实在一点点印都不想看到,后期可以补差价做。”
赵女士在体验中曾询问谢女士其公司产品“岚顿国际”纤连蛋白套盒的发明专利是否也是其公司的,谢女士表示“那必须啊。”
查处当天,在执法人员再次询问同一问题时,谢女士改口称“是他们供应商的。”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检索后发现,其向顾客提及的两项专利“透皮TTS技术”“定向靶点冻干技术”均为中国科技大学申请并持有。


此前因湘域国际中心4楼“焕伊美”祛妊娠纹美容店出现多宝妈组建维权群共同维权的情况,前述“36万元事件”也系维权群内宝妈自述,她们质疑4楼“焕伊美”的操盘手是否与9楼塑纹美容店负责人为一伙人。对此,塑纹美容公司另一负责人吴女士曾在记者卧底过程中表示否认。
2024年,本报记者曾两次在4楼“焕伊美”美容店为消费者维权,维权过程中其负责人否认销售过程有套路。
记者在天眼查上搜索发现,2024年4月24日,长沙塑纹美容服务有限公司新增股东田宇,其又于2025年1月18日退出。


4楼“焕伊美”美容店所属主体长沙班丽婷娜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也为田宇。

就此前曝光的问题,记者提出采访,塑纹美容公司负责人黄先生拒绝回应。最终,执法人员表示将进一步核查。
长沙市中心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田立红教授表示,妊娠纹系孕中皮肤与皮肤下方纤维组织不同步生长形成,出现妊娠纹后,想恢复到孕前的正常皮肤状态是不可能的。
田教授提醒,如要通过点阵、激光等方式改善妊娠纹,应至正规医院进行,并留意设备条件及消毒环境。
律师解读:或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撤销合同
针对本次卧底调查发现的问题,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付建认为,涉事塑纹美容公司以虚构服务效果“可以达到正常皮肤状态”、谎称产品“与中国医科大学合作”实际专利归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行为诱导消费者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欺诈消费者。
付建表示,美容店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采取虚假、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消费者有权撤销该合同。
付建称,协议规定“与效果无关本店不退不换”,这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商家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主动告知,不能完全免除自身在服务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且协议只约定了消费者解除合同承担20%违约金,严重违反了格式条款的公平合理原则,商家也未规定自己的违约责任,属于“霸王条款”。
潇湘晨报 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