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

2025-03-07 12:26:00 实时讯息

新京报讯 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628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628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5年3月5日到期。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9493.84万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905608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7029999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2999996.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1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8日全部到账。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4540.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61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62898万元。

该公司称,近几年,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走弱及消费持续低迷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融资渠道收窄,资产处置进度缓慢导致资金回笼未达预期,公司债务负担持续加重,流动资金紧张,存在债务逾期、被银行等金融机构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以及诉讼等情况。由于前述原因,公司暂时无法按时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编辑 李严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