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央行、金监总局联合发文,推进企业温室气体自愿披露

2025-03-04 20:10:00 实时讯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雷椰 李德尚玉 实习生房思宇 北京报道

3月3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构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制度框架,力争到2030年形成与国际接轨、互通互认的披露模式。

《意见》提出通过六大任务破解披露难点。一是构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配套技术规范体系。二是丰富和拓展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形式和渠道。三是丰富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应用场景。四是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市场化服务。五是鼓励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先行先试。六是加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国际合作。

中央财经大学可持续准则研究中心主任刘轶芳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该《意见》是针对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一项纲领性建议。由生态环境部牵头,突出落脚于构建相应的技术标准体系,确立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及核算、鉴证的框架性目标,明确到2030年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总体方案,是国家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管理的一项中长期规划。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欣旺达ESG高级经理刘程曦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意见》明确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温室气体信息披露框架。文件涵盖框架标准、披露渠道、应用场景、核验认证等全流程,并重点提及锂电池等行业协同。其必要性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推动未来企业实现减碳目标;二是完善ESG评级及国际互认体系;三是构建从省市到企业的垂直管理抓手。

技术标准体系成关键

《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完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制定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制定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指引,指导企业开展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信息披露相关标准,引导和支持企业披露产品层面碳排放信息,并多次提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以及相关国际标准的协同研究与衔接。

刘轶芳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可持续信息披露范围内,气候相关信息是最关键的议题,在这一议题中最为关键且最可被量化的指标之一便是温室气体的排放信息。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包括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都亟需参考国家统一的方法学、因子与技术标准,更重要的是这些方法学与技术标准需要衔接国际,得到国际上的认可与承认。

刘轶芳表示,具体制定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的相关准则,在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中已提到,首个具体准则就是气候准则,由财政部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这将是逐步健全完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第一步。

欣旺达ESG高级经理刘程曦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推动建立企业的气候准则,这一举措将提升国内披露体系与国际准则的兼容性,尤其有利于外向型企业及国际ESG评级对接,此前国内企业多自发参照国际标准,此次顶层设计将加速规范化进程。

第三方机构迎市场化机遇

可持续信息披露作为商务服务业的细分类型,已经产生了不小的市场影响。《意见》提出,要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市场化服务。

刘轶芳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可以预期,温室气体信息披露未来对市场化服务的需求,将向着更大范围以及更专业化的服务方向迅速增长。基于我国启动的碳交易及碳配额的碳市场机制,温室气体市场化服务已随之产生。然而,其服务范围可能相对单一,在此之前,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咨询与核查服务,仅限于被各地方纳入配额交易市场的企业。在《意见》文件的指导下,未来可能将扩大至更广泛范围的企业,这无疑会催生更多相关信息核算与核查的市场化服务。

此外,《意见》鼓励企业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温室气体排放。加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政策体系与碳足迹管理体系的衔接,强化供应链企业自愿披露温室气体信息在产品碳足迹核算中的应用。

刘程曦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企业主要通过年度ESG报告披露温室气体信息,临时报告较少。预测未来在特定情形之下企业可能进行临时披露(如重大减排技术应用、碳排放事故等)。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侧重组织层面排放总量,产品碳足迹需具体到单位产品全生命周期,两者在核算逻辑、数据类型、排放因子等方面有较大差异,未来企业需要以科学、严谨的方式制定衔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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