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走到十字路口:新政下回归价值,企业准备好了吗

2025-04-12 13:34:00 实时讯息

储能行业走到了又一个十字路口。

在4月10日至12日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 2025)上,关于2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136号文”)的讨论无疑是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随着政策导向从行政命令转向市场激励,储能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多家企业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从长期角度来看,136号文将推动行业的市场化发展。但与此同时,短期内需求调整带来的阵痛,以及更严峻的能效和经济性考验正式摆在了企业面前。

从“卷价格”走向“卷价值”,对企业的考验或才开始

136号文中反响最大的一条规定是明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也即取消强制配储。后者长期是中国储能市场规模最大的需求。

“136号文通俗来说就是从‘要我建’变成了‘我要建’和‘我想建’。”美的集团科陆储能产品总监 王凯如是表述。

对于136号文带来的全新市场格局,多家企业表现出了积极拥抱的态度。

“136号文的发布我们内部是很高兴的,代表着我们希望看到的市场化提前到来了。” 海博思创联合创始人、运营总裁舒鹏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储能作为电力交易的工具产生价值,在千行百业里都已经来到了算得过账的临界点,随着136号文出台,市场将真正愿意为更高效、更安全的储能产品买单。

阳光电源工商业储能产品线总经理曹伟表示,储能电站的价值要在长期的运营过程中释放,如今价格竞争激烈的局面下,过分看重初始投资成本、低成本中标现象屡见不鲜。但一味地降低初始投资成本,难以支撑电站十多年的健康稳定运营。136号文中取消强制配储的政策将推动行业从“卷价格”向“卷价值”过渡,未来储能将更加依靠市场化因素,通过储能的价值兑现来驱动增长。

在价格不再是单一的衡量维度下,企业投入的研发与创新成本有机会得到认可,并收获溢价。而当储能电站作为市场化的产品真正被使用起来时,这项设计生命周期一般在10年以上的投资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

瑞浦兰钧储能系统研发总经理刘思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136号文的出台将储能市场转变为了市场化驱动,这也将驱动出真实的需求。对设备厂商而言,则是对产品的性能真正提出了要求。他表示,真正使用产品的客户,对于长期的运行和稳定性是更关注的,在真实被调用起来的刚需场景下,储能系统的主要收入来源于长期运行带来的收益。

南都电源国际营销中心副总裁戴毅表示,海外商业化的储能市场要求每个项目从开发到融资到收益模式以及后期运营都需要进行详细的测算评估,例如澳洲的项目需要10年甚至15年的质保期,这对于企业的要求就不仅仅是初始投资成本较合理,更重要的是项目能够稳定运行相应年限。随着136号文的落地,国内的储能市场也将逐步走向商业化,公司在研发与运维方面积累的经验将成为优势。

短期阵痛难免,可持续盈利模式尚待建立

136号文最核心的逻辑依然是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中信期货研报指出,回顾2019年至2024年储能行业的发展,可以发现从国家鼓励共享储能模式开始,储能行业的发展动能就逐步从政策要求转向盈利驱动。当盈利驱动的电网侧储能占比达到60%以上之后,取消强制配储、彻底转向市场化实际上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和必然结果。

新的市场格局之下,短期的“阵痛”或难以避免。

多家企业均谈到,新政短期内预计会对需求带来影响,在抢装结束之后,今年下半年或遭遇订单的“真空期”。而目前新政的实施细则以及各地与电网、电价的衔接等问题尚未完全理顺,业内依然在持续观望。

企业的订单策略在更加市场化的环境下也必然有所改变。舒鹏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海博思创今年将重点关注独立储能,“通过交易去挣钱”。他表示,公司在新的发展阶段,在订单选择上会更注重质量,即尽量多做看中循环效率、看中安全性的纯市场行为的订单,减少纯粹的低价竞争。

更为重要的是,储能行业需要在新阶段继续摸索可靠的盈利模式。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常务副理事长俞振华告诉记者,136号文从政策层面倒逼了储能相关的电力市场规则重构。储能行业面临的是全面进入市场随之而来的发展问题。从未来的商业模式来看,储能应能实现来自峰谷套利、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力辅助服务等的综合收益。但具体项目能否盈利则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省电力市场规则设计。另外,推进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机制将是助力储能构建起可持续盈利模式的有效途径。

曹伟认为,电站的收益模型将从单一的“套利为主”转向“多维叠加”,分时电价将促进套利空间增加。此外辅助服务增收、需求响应补偿、碳排放权交易、碳资产变现等,也将是工商业储能电站的收益来源。储能电站的收益来源将会越发多样化。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编辑 俞金旻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