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有约·法治大讲堂|危害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不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责无旁贷

2025-03-01 21:38:00 实时讯息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摄影记者 邹斌

海报 朱睿怡

通讯员 郝硕

实习生 陈栋

“公益诉讼每一步皆为法治担当,每一案皆系民生所望。”2月27日下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春风公益”公益诉讼团队负责人张春检察官在做客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市民有约·法治大讲堂”时说道。

“简单来说,公益诉讼就是一种特别的打官司方式。”直播过程中,张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网友介绍了公益诉讼的职能范围。“平常打官司,很多是为了保护某一个人的利益,但公益诉讼不一样,它是为了保护大家共同的利益。像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些,都在它的保护范围内。”

这次直播共吸引20余万人次在线观看。

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不作为,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当我们普通民众碰到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在向行政职能机关反映问题后,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时,我们该咋办?有没有什么途径可以向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部门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呢?”

“如果行政机关受理后未作出有效处理,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理未消除、修复公益损害状态,大家就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供相关线索了。”张春表示,如遇这种情况,民众可以通过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者前往当地检察院控告申诉大厅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张春提醒,检察院公益诉讼的保护对象是公共利益,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而且要符合公益诉讼法律规定受案领域。同时,只有当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存在被侵害风险时,检察机关才能介入。如果涉及个体的私益权,那就需要由个体自己主张,通过向行政机关反映或是到法院提出诉讼来解决了。

2023年,检察机关获得了某烈士纪念碑受侵害线索。某公司用牌子和灌木遮挡纪念设施。“这种行为影响群众瞻仰英烈,阻碍英烈精神传承,破坏崇尚英烈、捍卫历史的社会氛围,违背公序良俗,侵害了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随即向相关单位送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经督促,相关单位要求公司立即整改。该公司也认识到错误、投入资金恢复设施功能并翻修广场,守护红色记忆,有效保护了烈士纪念设施。

“通过公益诉讼的保护工作彰显法律对英烈的保护力度、体现了传承民族精神的深刻价值。”张春说。

检察机关接到群众反映的线索后有“四步走”

“我们接到线索后,我们一般会按这4个步骤来处理。”张春以前不久,江岸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村内涝公益诉讼案件为例,讲述了检察机关如何处理公益诉讼的线索。

“当时,我们接到线索后就立刻对内涝线索进行评估,确定它属于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定领域。”

在确定之后,检察官开始详细学习关于水安全及水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负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收集行政机关的三定方案(职能、机构、编制),明确其行政职能。

“接着,我们前往街道社区、水务局、环保局等单位,开展线索调查与核实、证据收集等工作。”结果发现,这个村的内涝现象长期得不到整改,污水排放未接入市政管网系统,一下大雨就污水横流,未经处理的污水最后还流入府河,影响了水环境。“于是,我们对相关行政机关立案,并制作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要求他们限期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责任单位很快疏通了堵塞的管道和明渠,新建了部分管道,把污水纳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这样一来,基本杜绝了污水未经处理就流经府河的情况,水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内涝现象也得到极大改善,也切实维护了水环境的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不是“找茬”,98%的案件都能妥善解决

究竟什么是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呢?张春解释,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是检察机关依法制发的法律文书。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造成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要求被建议单位在指定期限内落实具体事项,采取整改措施的文书。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需要向检察机关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和治理成效,最终实现公益受损状态的法律救济与实质修复。

“我们收到行政机关的回复后,会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些重要案件还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起前往现场开展‘回头看’。”如果发现责任单位未按照《检察建议书》具体要求全面依法履职,检察机关就会按照法律规定,通过诉讼形式督促他们履职。

“总体来说,在办案过程中,行政机关大多还是很主动配合的。”张春表示,有时也会遇到个别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解认识不够。“有些行政机关觉得自己工作太忙,有点小疏漏也希望检察机关能理解,没有必要进行立案。”

“我们院公益诉讼立案可不是为了‘找茬’,只有在发现公共利益已经受到侵害,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时候,我们才会立案,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他们限期整改。”

张春表示,如果行政机关不理解的情况,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就耐心地给他们解释,明晰行政单位法定职责,“就像春风化雨一样,解开他们的心结。”

“但是,如果责任单位还是消极履职,我们也会按照最高检的要求,‘当诉则诉’,让其能感受到料峭春风也微寒,以彰显法律的严肃性。”

“目前,在我们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有98%的案件在对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后,行政机关都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张春说。

遇到专业性问题,检察官也有“外援”

“在我们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涉及很多专业性问题。”张春表示,这时候,他们就会邀请相关专业机构人员来给我们提供专业指导,对一些专业问题的评判出具专业意见书。

比如,长江增殖放流是不能就在市场买些活鱼放到长江的,放流的品种是有严格要求。2024年,在办理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的时候,为了修复长江生态,检察机关需要督促非法捕捞当事人开展增殖放流,确定增殖放流的鱼种和数量,这就需要专业的评估。“于是,我们邀请了长江水产科学研究院出具专业评估报告,选定了放流的鱼类品种及数量,这才确保了水生态修复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长江水生态安全。”

2022年,江岸区检察院办理“两洗一餐(‌洗衣店、洗车店和餐饮店)”行业污水处理问题时,发现部分商户未正确使用或建立污水处理三级沉降池等设施。

“由于这属于污水处理的专业问题,我们不太懂。”于是,张春邀请了相关水务治理领域的专家普及专业知识,了解到未经处理的污水流入市政排污管网会加重市政污水处理的负担;要是污水未经处理就流入市政雨水管网,还会污染长江水域。所以,法规要求“两洗一餐”的商户必须对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才能排放,比如建立和维护污水处理三级沉降池等设施,对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才能排向市政管网。

“作为一名公益诉讼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领域的专业知识。这也要求我们不断学习,不断与时俱进,才能做好‘检护民生’的工作。”张春表示。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