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财务18个月疯狂挪用1400万!大牌包包堆满屋

2025-02-19 21:50:00 实时讯息

李某是一名“90后”,在贸易公司担任财务,但她对奢侈品极度痴迷,并不满足于还不错的日常工资。2022年10月至2024年3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400余万元,平均每月入账高达80万。近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作为财务,李某管理着公司4个账户,其中2个账户的转账与审批均由她一人负责,无人监督,这给李某作案提供了条件。2022年10月,李某第一次挪用资金,购买了心仪已久的大牌包包。刚开始,李某挪用的数额不大也不频繁,只买几款包包来过过瘾。慢慢地,李某尝到了甜头,胆子也越来越大,开始频繁挪用,金额如同滚雪球般持续膨胀。

就这样,李某把公司的资金一笔笔打进了自己的个人账户。短短18个月,她向个人腰包转账158次,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平均每月入账80万。这些钱她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买来的大牌包包放满了一整个屋子。

2024年4月,公司发现账目混乱,内部询问时,李某当场承认是自己挪用了公司资金,并归还了部分资金,但公司认为李某可能涉嫌犯罪,遂报警。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官审查认为,李某在作案期间内伴随有部分还款行为,在案发后已全额退还挪用的资金,且李某身为财务,并未采取隐匿销毁交易明细、财务平账等行为,也没有逃匿失联,并在公司内部问询时就承认自己挪用了公司钱款,面对司法机关讯问也始终如实供述,故没有证据证实李某采取制作假账等手段掩盖挪用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所以本案应定性为挪用资金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案发后,李某已全额退还挪用的资金,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从轻处罚。最终,李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上述刑罚。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