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时评丨用制度刚性筑牢公平底座
2025-03-16 06:42:00 实时讯息
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朱永华
近日,我省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新规以制度刚性筑牢公平底座,释放出强化公共治理效能的积极信号。
现实社会中,一些地方出现了事业单位招聘“因人设岗”“定向招录”、以“人才引进”之名行“绕道进人”之实,将公开招聘异化为“私人订制”等现象,损害社会公平。我省此次出台的《办法》,要求所有招聘信息必须公开发布,禁止限制符合条件者报名,并将资格审查权收归招聘单位直接负责,正是通过强化程序规范,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办法》明确要求“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资格审查”,这一规定直面部分单位将资格审查外包后导致的权力失控问题。过去,一些地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筛选简历,看似“专业高效”,实则可能滋生腐败。新规要求责任主体重新收回资格审查权,并规定必须告知应聘者未通过原因,既强化了主体责任,也保障了公众监督权,让招聘过程更加透明可信。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特别强调“不得进行简历筛选”。这一规定看似细微,实则意义重大。在过往招聘中,“985/211院校优先”“硕士以上学历”等隐性门槛屡见不鲜,可能将优秀人才拒之门外。新规要求对所有符合公告条件者一视同仁,实际上是在破除“唯学历”“唯出身”的偏见,让招聘回归能力本位的竞争逻辑。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省此次改革并非孤立之举,而是嵌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框架中。从要求招聘方案备案、信息公开发布,到建立责任追溯机制,新规构建了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闭环管理体系。必须看到,制度落地需配套措施来保障。例如,如何防止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中“软抵制”?怎样确保“告知未通过原因”不流于形式?申诉复核机制和全程监督不可或缺。
事业单位承担着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其用人公平关乎社会价值导向。规范招聘制度既是对民众关切的积极回应,也是提升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只有让公平正义之光照亮更多人的奋斗之路,才能真正实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发展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