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非”本科是污点?别让“第一学历”成为跨不过的那道槛儿!
2025-03-09 11:44:00 实时讯息
“双非是污点、二本有案底、大专坐过牢。”近年来,关于学历歧视的话题被求职者们纷纷吐槽。在求职市场上,许多用人单位会根据原始学历(即第一学历)进行评价和筛选。即使应聘者拥有985高校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但如果其本科阶段是在“双非”(非985、非211)高校就读,就依然会失去面试的机会。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破除就业唯学历论#话题冲上热搜榜第一位,引发了建议用人单位取消不合理的学位门槛和院校出身限制,给予求职者公平竞争机会的强烈呼声。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校园招聘“三严禁”,其中包括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第一学历门槛”的现象仍然难以完全避免。
所谓的“就业门槛”应该如何界定?
设置“第一学历门槛”会带来哪些问题?
第一学历的“枷锁”又该如何打破呢?
在今天的“代表委员对话框”栏目中,《法治日报》记者连线到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她的分析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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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迎新
第一学历不该成为就业拦路虎
“第一学历不该成为就业的拦路虎,设置第一学历门槛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一是侵害就业平等权。用人单位以第一学历区别对待,导致同一院校、专业甚至班级的研究生因学历不同受到不公待遇,严重损害就业平等权。二是不利于社会良性发展。学生通过努力获得平等竞争机会,却因第一学历低被拒,挫伤其积极性,长远看可能加剧阶层固化。三是加剧教育内卷和资源浪费,助长学历崇拜。许多学生为进名校反复复读,造成资源浪费。”
——李迎新
用法律从源头消除第一学历歧视
“在法律层面,我国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虽有平等就业规定,但缺乏对第一学历门槛的明确禁止,也无具体定义、认定标准和救助体系,导致法律约束力不足。因此,要完善法律法规,从源头消除第一学历门槛。有关部门需要明确就业门槛定义、违法责任及受害人救济途径,细化行政处罚条款。”
——李迎新
严惩学历歧视的问题单位
“可以由人社部牵头,联合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通过督查、抽查等方式监管用人单位,严惩‘问题单位’并限期整改。还可以开通社会热线,确保举报必查、违法必究。高校也应维护好毕业生权益,将‘问题单位’纳入招聘‘黑名单’,普及好就业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援助,帮助提升学生的应对能力。”
——李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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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杨新顺 王芳
文案:徐伟伦 范洁
问题征集:孙欣 黄欣尧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