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

2024-08-06 10:46:06 百科

最近的罗志祥事件,网友在调侃他的同时,对他的这种行为口诛笔伐。

当然,我这篇文章不是要替他辩护,只是想以此话题作为突破口,聊一聊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律己的,法律是束人的。

道德之所以是道德,是因为触犯这条线对社会影响没有那么大。

法律则不同。

“随地吐痰”为什么只是能算作道德问题,正是这个原因。

杀人抢劫为什么必须判刑,也是如此。

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

遵从社会公德,需要一个人从心底里去信服它;

一味地靠道德谴责,甚至立法,成效不大。

话又说回来,道德问题如果立了法,对执法人员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

违反法律和触犯道德,人们的接受程度不同。

大家不要被网络舆论所蒙蔽,扪心自问一下。

强奸和出轨这两件事,在你的心里,哪个更严重一点。

很明显是前者。

对于出轨,可能现在的网友觉得出轨者就该万劫不复。

但时光倒退几年,大家对这种事情见怪不怪。

放眼世界其他国家,出轨没有像我们网络里说的这么严重。

我不知道现在的网友,有多少是自己真实的想法。

是否存在着一部分人只是为了随大流、赚流量呢?

李银河教授曾经在《奇葩说》里说过,“婚姻终将消亡”

最大的原因就是出轨太多,人们觉得反正一起过不了几年,还不如不结婚。

强奸则不同,大部分人看到强奸案发生时,抱有的是一种愤恨的心情。

当然不排除一小撮心理极其扭曲的变态。

我们常常讲“道德绑架”。

何为“道德绑架”,就是1%的人对99%的人进行道德约束。

对于一个有道德洁癖的人来讲,他看到公交车上没人给老弱病残让座,他就恼火得不行;

这种感觉就像很多网友对待出轨问题一样。

那么把这个数据反过来呢?

99%的人对1%的人进行道德约束,会是什么样呢?

就是法律了。

我记得在我小的时候,不赡养父母,这只是一个道德问题,顶多左邻右舍谴责几句。

后来立法了,这个时候,有人再不赡养父母,这就是法律问题了。

为什么一个道德问题能够转换成一个法律问题呢?

因为大多数人对这一问题达成了一致,在今天的社会里,我想99%的人对于赡养父母这一问题不会有异议吧。

道德和法律之间还有一个界限:自愿与强迫。

强迫的行为一定属于法律的范畴;

自愿的行为大多数属于道德问题,也有一部分归法律来管。

比如,强奸就属于强迫,出轨就属于自愿。

所以,两者的属性是不一样的。

有好多行为属于自愿,但依旧被划为了违法犯罪。

比如说黄赌毒。

强迫的行为,没有人可以为其辩护。

自愿的行为,却有讨论的余地。

如果把空间和时间置换,也许并没有那么严重。

拿黄赌毒来举例,嫖娼在建国以前,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当然你会说那是万恶的旧社会。

现在好多发达国家,嫖娼是被允许,甚至政府还发给从业人员上岗执照,不定期为性工作者检查身体等等。

赌博就更不用说了,在中国澳门,就有受法律保护的赌场。

毒品也是一样的。

我们国家痛恨毒品,有宣传的因素,也有历史原因。

在欧洲的荷兰,有专门吸毒的场所。

最近山东烟台的性侵养女案,同样也是这样的。

这种行为要是发生在美国,即使女孩是自愿的,那你也难逃牢狱之灾。

可在中国,就很难办了。

没有诋毁中国的意思,在欧洲也一样。

当年轰动一时的“波兰斯基性侵案”,在美国,波兰斯基成了通缉犯,可他到了欧洲,依旧拍着自己的电影。

为什么同一种行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会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呢?

你可以讲文化习俗、社会环境等等。

其实就是因为它是在自愿情况下发生的。

强迫行为几乎没什么异议。

不管在哪个朝代、哪个时期、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强迫索取他人性命和财产,强迫与人发生性关系等等,这都是违法行为。

个人觉得,一个成熟而健全的国家,应该用法律去约束民众。

如果有些法律不健全,我们应该呼吁的是完善修补法律法规。

用道德去抨击一个人,我觉得不慎妥当。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当民众对待一件案例时,很容易被舆论煽动,从而导致言论过激。

现在,总会在网上看到这样的字眼:

“直接枪毙”;

“凌迟处死吧”;

......

我相信他们说的是肺腑之言,可就怕这是肺腑之言。

现代法律存在的意义“一是可以惩戒罪人,二是可以警醒后人,三则是维护现代文明。

人类社会走到了今天,绝不可能再回到中世纪,一群人对着罪犯扔石头。

可今天的网络世界是否就是这样呢?

如果我们不管遇上什么事,总是一窝蜂地讨伐,这样一来,法律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又有什么资格谈建设法治国家?

现代文明的基石又在哪里呢?

耶稣说过一句话:你们中间谁是无罪之人,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这句话用在今天,依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