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党章是哪一次会议制定的 中共第一部党章背后的故事

2024-08-12 15:01:02 百科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他还提到:“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党的二大制定了我们党的第一部党章。”

100年前,在1922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二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部党章。中共第一部党章是在什么情况下制定的?都说了些什么?党章背后又有一些怎样的人和事?今天,让我们一起回顾历史的细节。

第一部党章在上海召开的二大上制定

早在1921年1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中即提出,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要在“明年七月开大会”“开大会时能够依党纲成立正式中央执行委员会”。但会议召开的地点,则是在会前两个月才确定下来。

党的一大在上海召开时曾遭遇法国巡捕搜查而不得不转移开会的地点。对党的二大是否还在上海开,中央局曾考虑:“如在上海,显然要预防租界当局的干扰;如改在广州举行,自然是很安全,不过当时广州的政情很复杂,孙(中山)陈(炯明)摩擦之说已甚嚣尘上,如果国民党内部真发生冲突,我们在广州举行大会就会有些不便。”

于是,中共中央决定委托陈独秀、张国焘借参加全国劳动大会和青年团大会之际,考察广州的政治情况,研究国共合作的可能发展,再决定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是否便于在广州举行。

通过陈独秀、张国焘两位中央局成员对广州的考察,到1922年5月中旬,中央“鉴于广州局势的严重,觉得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是不适宜的,因而决定仍在上海举行”。

会议的召开地确定了,但会址设在哪里又成为让中央局颇费心思的一个问题。

自从法租界望志路李汉俊家和渔阳里2号陈独秀寓所遭到法国巡捕搜查后,李达的家——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老成都北路7弄30号)就成了中共在上海尚未暴露的联络站。

辅德里处于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交汇处。在这里,一排排用青红砖相间砌成的石库门房子样式几乎一致,深巷内各家都有前后门,独进独出,隐蔽性好且比较安全。而党创办的平民女校正对李达家的后门,万一突发情况也便于疏散。所以最终中央局决定将李达家作为会议召开地点。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之一——上海南成都路国辅德里625号(今老都北路7弄30号)

1922年7月16—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出席大会的有中央局成员、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和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回国的部分代表。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等12人(尚有一人姓名不详),代表着全党195名党员。

大会共进行了8天。为了保密和安全起见,中共二大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防范措施:以小组讨论为主,每次全体会议都要更换地点。二大共举行三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就在李达家的客厅里。据李达夫人王会悟后来回忆,当时没有正式布置会场,比较朴素简陋,就是加了几张凳子。两只柳条箱放在窗口,上面铺一块布,当桌子用。后两次全体会议都在公共租界的其他地方举行,具体位置已经无从查找了。小组讨论安排在附近党员家中。

第一部党章是党的二大通过的十一个文件之一

中共一大召开时,全国有50多名党员。中共二大召开时,全国党员人数达195人。这一年间,党的组织有所扩大,特别是在吸收党员、开展工人群众工作方面积累了经验,在学习研究和传播建党理论方面也有新的提高。这个背景下,制定党的章程,已是党组织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中共二大担负起创建首部党章的历史重任。

制定首部党章时有两份参考蓝本,一份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还有一份是俄共(布)八大党章。因为那时中共尚幼小,没有过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积累,所以制定党章的过程中有所参考临摹。党章对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的建设和党的纪律作了具体规定。与党的一大所通过的党纲相比,它明确地阐释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921年7月23日,党的二大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中共二大制定的11个文件之一在此次会议上讨论通过。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的二大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委员。另选出三名候补执行委员。

第一部党章都讲了些什么?

党的第一部党章共六章二十九条,分别为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这部党章,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规定了党小组、地方支部、地方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设置、职能、任期,明确了党的纪律,提出党章的修改权属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并规定了党的经费来源、收取标准等。

关于党员,党章规定了严格的入党手续。为了从组织制度上保证把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明确党员入党时需要有入党介绍人和组织程序。“党员入党时,须有党员一人介绍于地方执行委员会,经地方执行委员会之许可,由地方执行委员会报告区执行委员会,由区执行委员会报告中央执行委员会,经区及中央执行委员会次第审查通过,始得为正式党员;但工人只须地方执行委员会承认报告区及中央执行委员会即为党员。”

关于组织,党章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的雏型。党章指出“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各组组织,为本党组织系统,训练党员及党员活动之基本单位,凡党员皆必须加入。”并且在会议一章第十一条还明确规定“各组,每星期由组长召集会议一次;各干部,每月召集全体党员或组长会议一次”。

关于纪律,党章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纪律一章,共九条(第十七条至二十五条),从服从党的决议到执行党的命令,从执行政策程序到党员违纪处理,均作了详细规定。如:

“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须绝对服从之。”

“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

“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其前已隶属一切政治的党派者,加入本党时,若不经特许,应正式宣告脱离。”

“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

“凡党员有犯左列各项之一者,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

(一)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

(二)无故联续二次不到会;

(三)欠缴党费三个月;

(四)无故联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

(五)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

(六)泄漏本党秘密;”

从上可以看到,按照规定,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党服务,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开除出党。再如,言论和行动有违背党的章程和各执行决议案,无故两次不参加大会,泄露党的机密的党员等都必须开除。在当初这样严峻的政治条件下,一个新生党组织对一名党员的要求如此严格,有这样的魄力,非常不容易。

与党的一大纲领相比,二大党章从内容到结构,从实体规定到程序规定,从根本原则到具体制度上,都有长足进步,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体系。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党第一次有了正式的党章,反映出党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增多,对于规范党员和党组织行为,健全党内生活,促进党组织的巩固发展,提高党的战斗力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执行党章很严:以朱德入党为例

朱德是在首部党章确立后入党的。他的入党故事,反映了当时党内严格执行党章的情况。

朱德早年受孙中山思想影响,1909年就在云南陆军讲武堂参加了同盟会。先后参加云南起义、护国战争、护法战争,屡建奇功,成为远近闻名的滇军名将。但他却感到:“打来打去,却没有出路,很多从前革命的分子、同盟会的同志们都升官发财,革命没有人来搞了,实际革命也并没成功。”

  ▲朱德(左二)与云南陆军讲武堂同学合影。

在苦闷与彷徨之时,他从俄国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中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朦胧地感觉到“有必要学习俄国的新式革命理论和革命方法,来从头进行革命”。1922年初,他毅然抛弃高官厚禄,踏上寻找新革命的道路。

1922年7、8月,朱德在上海闸北找到中共领导人陈独秀,向他讲述了自己的经历,恳切提出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申请。陈独秀没有同意。他对朱德说,要加入共产党,就必须以工人的事业为自己的事业,并且准备为它献出生命;对于当过高级旧军官的人来说,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和真诚的申请。

朱德没有放弃追求真理的信念以及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心愿。

1922年9月朱德前往德国留学。10月下旬在德国柏林拜访周恩来,恳切地陈述自己的身世和寻找中国共产党的经过,坚决要求参加中国共产党,并表示自己一定会努力学习和工作,“只要不再回到旧的生活里去”,派他做什么工作都行。周恩来同意他的申请,并答应帮助办理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柏林支部的手续,说明在入党申请书寄往中国而尚未批准之前,暂作候补党员。之后,以“候补党员”身份旁听参加党组织的学习讨论会,会后由党组织安排专人帮助学习。11月,才由中共旅欧支部负责人张申府、周恩来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2年,周恩来介绍朱德、孙炳文入党。张申府代表旅欧支部接受他们的申请。前左一为张申府,前右一为朱德。(资料图)

用生命守护:第一部党章传世的故事

中央档案馆珍藏着一本《关于〈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的议决案》的铅印小册子,其中包含了关于中共“二大”的十个文件,即:《关于“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关于议会行动》、《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关于少年运动问题》、《关于妇女运动》、《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它是迄今发现的中共“二大”唯一存世的中文文献。这份无价之宝 “孤本”得以存世的背后还有一个令人感叹的故事。

党的二大结束后,中共中央除按照规定将有关文件送往莫斯科共产国际之外,为了更好地宣传和贯彻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还特别印制了小册子,将大会通过的文件集中分发给各级党组织传达贯彻。其中有一册就到了我们党早期一位名叫张人亚的共产党员手中。

“张人亚”原名张静泉。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时称“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当年即入党,成为当时上海最早的也是仅有的几个工人党员之一。张人亚在党组织安排下曾在商务印书馆从事工人运动,1924年,张人亚被派往苏联学习,之后又回上海积极组织反帝运动。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白色恐怖笼罩整个上海。是年末冬日的一个午后,张人亚悄悄带着一批党的珍贵文件和马克思主义书报从上海坐船回到宁波霞浦老家,将其交给父亲张爵谦。他告诉父亲这包东西比他的生命还珍贵,请求父亲一定藏好,随后立即离开返回上海。

几天后,张爵谦编了个“不肖儿在外亡故”的故事,并为张人亚和他的妻子合修了一座墓穴合葬,把这包文件书报用油纸包好,藏进了张人亚的衣冠冢。墓碑上张爵谦还故意少写了一个“静”字,从“静泉张公”墓变成了“泉张公”墓,也显示了张爵谦为确保这批文件书报安全的良苦用心。

▲张人亚(静泉)父亲张爵谦

直到全国解放,年届八旬的张爵谦仍未等到儿子归来。于是他叫来三儿子张静茂,向他揭开了“衣冠冢”之谜,并要求张静茂将这些文件,连同在房间内挂了近三十年的“上海金银业工人俱乐部成立大会”照片,交给上海的相关部门。后这些文件由中央档案馆予以保存。

那作为党章守护人的张人亚哪里去了呢?原来,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张人亚不久就前往瑞金。在苏区,他先后担任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出版局局长兼印刷局局长,和毛泽东、周恩来等人一起工作。1932年底,张人亚在从瑞金去福建长汀检查工作的途中病故,时年34岁。当时的《红色中华》报曾专门发表了《追悼张人亚同志》的悼文,文中写道:“人亚同志对于革命工作是坚决努力,刻苦耐劳”“在党内没有受过任何处罚”,并评价他是一位“最勇敢坚决的革命战士”。

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提出过明确要求,强调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对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